各班级:
为贯彻执行我校《苏州城市学院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办法》,助力学校体育工作事业蓬勃发展,打造生动活泼、积极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环境,激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体育锻炼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,促进欧洲杯下单平台体育工作和体育活动高质量开展,学院决定对在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秋季田径运动会期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表彰项目及表彰名额
(一)先进团体或集体若干。
(二)优秀运动员:14名。
(三)体育风尚奖:8名。
(四)优秀体育工作者:20名。
二、评选表彰范围
先进团体或集体评选表彰范围:本届运动会各集体项目运动团体、学院各班级。
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范围:本届运动会欧洲杯下单平台各运动员、工作人员。
三、评选标准
(一)先进团体或集体评选表彰标准
1.体组织度高,纪律性高;
2.运动会期间对学院有突出贡献;
3.运动团体成绩优异(前三名优先);班级积极动员运动员参赛,积极组织观众观赛助威。
(二)优秀运动员评选表彰标准
1.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政治素质良好,无违规违纪行为;
2.积极参加运动会赛前训练,服从组织安排;
3.运动会期间比赛成绩优异,个人积分贡献高者(5分以上)优先考虑;
4.运动会期间比赛成绩优异,个人项目名次高者优先考虑;
5.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不予表彰。
(三)体育风尚奖评选表彰标准
1.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政治素质良好,无违规违纪行为;
2.积极参加运动会赛前训练,服从组织安排;
3.运动会期间在比赛中个人获得项目名次;
4.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不予表彰。
(四)优秀体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标准
1.政治立场坚定,思想政治素质良好,无违规违纪;
2.2023级新生行为学分80分以上,其他年级行为学分85分以上。
3.在运动会筹备及正赛期间各小组工作认真、能力突出,成效显著;
4.在运动团体中具有突出贡献,积极参或组织训练;
5.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有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不予申报。
四、评选程序及办法
在表彰项目中,第(一)至(三)项由学院团学办公室根据相关团体和个人具体表现,参照表彰标准,进行评选表彰;第(四)项由参评个人提出申请,经所在工作组推荐上报,工作组指导老师审核无误后参加评选。评选结果产生后由学院进行公示并表彰。
五、材料报送要求
第(四)项参评人需填写申请表(附件1)及汇总表(附件2),申请表(附件1)纸质版需由所在工作组指导老师审核后于2023年12月15日18: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活动中心308,申请表(附件1)及汇总表(附件2)电子材料同步发送1306127909@qq.com,联系人:范浩然。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欧洲杯下单平台团学工作办公室
2023年12月8日